背景知识

 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 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小调查

1、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延长,对你有什么影响?
A.更不想买二手房
B.对买房需求没影响
C.不好说
2、如果你近期打算买房,你会买新房还是二手房?
A.新房
B.二手房
3、你认为明年嘉兴二手房市场走势怎样?
A.继续走高
B.保持平稳

C.开始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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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次调整营业税征收办法后的营业税征收比例

年份

征收条件

营业税征收

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2005年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不超过2年

100万*5.5%=5.5万

100万*5.5%=5.5万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3-5年

无税费

无税费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超过5年

无税费

无税费

2006年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不超过2年

100万*5.5%=5.5万

100万*5.5%=5.5万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3-5年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超过5年

无税费

无税费

2009年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不超过2年

(100万-60万)*5.5%=2.2万
(面积小于144返还80%交纳4400元)

100万*5.5%=5.5万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3-5年

无税费

(100万-60万)*5.5%=2.2万

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超过5年

无税费

由于以营业税为主的现有优惠政策的时间节点仅截止到今年年底,若明年优惠政策不能得以延续,则直接导致房龄在3-5年年限间的二手商品房交易量出现下滑。

而且,交易税费税基的恢复也将会加大业主税费缴纳的额度。考虑到业主交易税费转嫁已成惯例,税费政策的调整将会直接加大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税费优惠政策终止

解析

1、近三年来二手商品房市场5年内交易的二手商品房比例约为32.42%,2年以内交易的二手商品房比例仅为2.29%。

2、由此可见相比于2年以内的二手商品房而言,房龄在3-5年年限间的二手商品房交易对于营业税政策的调整更为敏感。

3、 对于今年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延续问题,我爱我家认为:政府实施营业税的目的在于竭止炒房,政策通过加大对二手房市场上的税收力度,控制售房者的获利空间,进而通过市场的联动效应向一手放市场传递控制减少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的信号,从而实现降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价格。

4、但是从近几年的市场走势来看,单单依靠交易环节的税收调控并不能真正实现抑制房价上涨、控制投机的初衷。反而在政策出台后的一段时间出现了市场成交低迷、业主惜售等现象。

5、交易税费税基的恢复也将会加大业主税费缴纳的额度。考虑到业主交易税费转嫁已成惯例,税费政策的调整将会直接加大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国务院会议同日发布政策如下:

(一)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规范。
(二)将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明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三)家电以旧换新明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四)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五)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六)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
(七)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八)将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